
借貸債權請益

- 小迷糊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3 09:39
- 文章人氣:65
- 個人積分:2
- 家裡目前遇到債務問題,想上來請教看看有沒有什麼指教.建議 事因:媽媽於民國108年的時候借貸了324萬本金給朋友的女兒,雙方口頭約定每個月給予2.5萬的利息(不是本利攤還,年利率約9.25%法定上限為16%) 大概到115年1月的時候便說還不出來要調整利息。 事證: 1.對方有開總共324萬的支票及數張未填金額.日期的空白支票 2.每個月2.5萬有匯款紀錄 3.324萬皆有匯款紀錄 想處理的方向: 1.跟對方協商合理的還款方案,不動產設定拉長還款年限(利率降至5%) 2.若對方主張2.5萬維本利攤還要扣到本金的話直接走民事訴訟 有疑問的點: 在於如果上法院,這些證據是否可以打贏確定這324萬的債權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3 10:3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7388
- 律師評價:45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3 12:2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7218
- 律師評價:214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債權債務等問題,經驗豐富
1、要先釐清口頭約定是否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例如證人、對話紀錄等
2、比較保險的作法是將當初的協議寫成借據或紙本契約,要更改條件的話也是用書面約定
3、有書面證據的話,日後上法院打官司會更有機會
4、如果對方不願意寫契約或借據,可以在合法目的下以錄音方式做紀錄
5、因為您的描述不完整,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3 13:0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130
- 律師評價:95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無借據之借款,律師協助取回
女兒女婿借款不還,律師協助請求返還借款
個人帳戶借公司使用,被訴返還借款,律師協助勝訴
公司遭追討借款,本所律師協助擊退假債權人
遭不明人士持本票聲請強制執行,本所律師協助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遭不明人士冒名簽立本票,本所律師協助確認債權不存在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line電話搜尋)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www.alicelaw.com.tw)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3 22:2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8986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2條: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本件需先釐清兩造是否確實有債權債務存在?倘有證據可以證明,您母親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並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脫產,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母親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4 18:1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542
- 律師評價:526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基本上對於官司是否可以打贏一事,律師是無法跟您保證的。
對於官司勝訴與否,還是需視手中的證物以及法官的判斷才有辦法決定,故建議您將手邊的資料、對話紀錄準備齊全,找專要業的律師尋求幫助。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