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公然污辱之抽象謾罵 誹謗指具體描述不實事項侵害名譽
不好意思
我敘述不夠明確
這是在論壇上發生的事
我因為對方自述的對待貓咪方式可能涉及動物保護法的虐待
故發信給主管機關詢問是否涉及虐待
之後發言告知我的動作
沒想到他就說「哀,我現在真的知道台灣為什麼新人薪水22K了,明年預估15K吧,麻煩您去寄,我等您,我想看看台灣有什麼腦袋有問題的人跟您一樣 」
我說即將對他提出告訴
他又說「哀,人家說養貓的人都怪怪的,我之前不覺得,來到這個網站上還真的感覺有這麼一點
動不動就要告人,哀哀」
請問
對於以上內容可以提出妨礙名譽告訴嗎?
刑事部分是公然侮辱還是加重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