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4 11:53
- 文章人氣:1004
- 個人積分:110776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假扣押之內容與依據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24 11:55
- 文章人氣:1010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若已經取得法院和解筆錄,則一般情形債權人逕以該法院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似無再行以同一法律關係聲請假扣押造成後續擔保金可能難以取回之問題,再者,針對已有執行名義的同一法律關係聲請假扣押,既與法不合,則債務人自得依法對假扣押裁定提起抗告,請求廢棄該假扣押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
假扣押,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不得為之。
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者,視為有日後甚難執行之虞。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