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求降低價金勝訴機會大嗎
- 佳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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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1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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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前賣方答應用我找的人來處理滲漏,估了兩面房間的滲漏(隔壁都是浴室),費用已由價金中扣除,但點交後,我安排時間請工人來,把牆壁敲開後,判斷其中一面確定要由浴室內部敲開來處理滲漏根源才可,但處理浴室內部的價格跟原本的價格差很多,我又已經跟賣方扣除價金了,這種時候我該如何處理?這種時候還能再請賣方付錢?說的通嗎?或者我因為這樣就更有理由透過訴訟使他降低價金(勝訴機率大嗎) ,這段期間的屋況我都有拍照存證,契約也都有留著。
在點交前我本來有跟地政局申訴他用沒滲漏的價格賣給我,因為本來看不出來有這麼嚴重的時候我有跟賣方簽下第二份契約(同樣價格)並由他處理滲漏(第一份契約註明無滲漏),這樣對於訴訟來說好像有危險,但現在敲開牆壁後發現不是僅僅處理兩面牆壁滲漏這麼簡單,甚至很有可能有由樓上漏下來的。
申訴還在第一階段等仲介回覆中,我很想詢問我要怎麼做才對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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