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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您好,
-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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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17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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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