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8 23:07
- 文章人氣:295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在公開場合?人確實有成立公然侮辱罪的可能,但是在犯罪構成要件的判斷上,必須先釐清這個?人漫?內容是否即是對於告訴人而來,其次,就是舉證的問題了,如果完全無法舉證的話,極有可能會被對方提出誣告的告訴,甚至因此成立誣告罪,所以在證據方面如果顯然不足證明被告之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提告恐怕未必有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