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很沒人性的補習班

很沒人性的補習班

  • johnn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19 09:16 
  • 文章人氣:855
  • 個人積分:4
  • 本人在99年報名威爾斯美語補習班,依24期貸款支付學費,然而工作不順利關係,上了五個月後,無法再繳費上課,有請分校人員辦理退費,但101年底12月欲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要付清四萬六千多的尾款,深覺不合理。經多次向補習班訴願,但還是無法解決。難到沒上課後還真要付這筆錢嗎?很苦惱?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20 12:13 
  • 文章人氣:364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按「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合法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第516條第1項、第521條第1項定有明文。

    循上規定,本件應先釐清你究竟有無在收到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如果沒有的話,則該支付命令就會產生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既判力、執行力),而在系爭的法律關係上發生不得再行爭執的確定效力,嗣後,待對方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則可進一步持該確定的支付命令對你的財產、所得,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 johnn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20 14:08 
  • 文章人氣:377
  • 個人積分:4
  •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 ... (恕刪)

    感謝律師

    已超過20日了,當初就打電話補習班看能否撤銷,我應打給法院的。

    那都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