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拋棄繼承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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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4-3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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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我7歲時離婚,監護權由父親取得,如果有天母親罹患重大疾病,無法自己生活,我們做子女的有義務照顧嗎?但母親這10幾年來毫無音訊,也未做到母親該有的本分,所以想請問,如果發生這類的情況,我們小孩子可以拋棄繼承嗎?(雖然有點殘忍)
您好!
子女有扶養母親的義務,這跟繼承無直接關係,若要拋棄繼承,需於母親死後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且母親過世前仍可請求子女扶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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