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在我宿舍門口貼"幹",這樣算公然污辱嗎?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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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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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應先確定張貼的地方是否為公共場合(眾人可得出入),若是公共場合的話則有構成之可能。
其次,要提告的話還是得先確定是誰做的,謹建議您先設法蒐集相關事證,否則警方可能也未必會受理,另外您本身恐會有誣告的問題。
而事實上警方恐怕也不太可能會因為公然侮辱之小案件即大動作把所謂嫌疑人都要求寫字驗筆跡,要求警方來亂槍打鳥,應該很難被受理的,再者,書寫辱罵語詞的人也可能根本就不是同宿舍的人,到時這些人平白被叫去偵訊,他們的權益受損又找誰來善後、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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