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您好,關於借錢的契約書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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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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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若怕要不回來,則必須對方提供擔保,擔保不外人保與物保,人保是保證人,物保主要是不動產抵押或動產質權,若完全沒有擔保,純粹基於信任關係的話,即使約據寫得再好,也還是可能會要不回來的。
不過,借款關係一定要有借據寫明借款事實由借款人畫押交由貸與人收執,以免對方事後抵賴否認借款,另出借的金錢建議最好能有資金流向證明,切忌以現金交付,否則對方事後打死不承認有收到錢就會很麻煩(借款事實舉證責任在貸與人)。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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