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請問 我被別人連名帶姓並且標記人名(就是點我名子會直接連到我臉書)他並不在我臉書好友中
這樣是構成 毀謗?還是妨害名譽呢~因為有請對方刪除文章!!對方不理會....我就臉書檢舉,已被強制移除文章,但我都有拍照下來,且對方所述非事實
文章約下午4點左右標記PO文,因人在外面無法處理,到剛剛我才申請檢舉強制移除
還麻煩律師大人 謝謝
這應該已經構成公然侮辱了,不過臉書不太提供網路資料給檢警,所以偵辦會有困難
您好,
對方此舉確實已有刑法妨害名譽的可能,加上他又是用公開方式貼文。但今天可能的問題會是因您已經強制移除,無法去證明文中所指的FB名稱就是您,以及確實可以連到您的FB帳號,舉證上會有點困難。
謝謝兩位律師大人的回文~^^~ 已收到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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