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先前發生男友的問題上法院賠錢,房東借我4萬元與男和解,事情解決完後。
惡房東(已婚人士),有婆兩個小孩,繳房租時都會帶著老婆,前幾天跟竟然偷跑來我租屋處,跟我一對一私談,一副柔性勸說要我當他終點情人當做是還錢,我該怎麼辦?
我很想報警馬上搬走,但是租約到期日是103年6月,這段期間我還不能搬離租屋處,臨時搬離租屋處就拿不回保證金,我該要怎麼做才可以保障自己?
1.如果有證據 可以考慮是否提告性騷擾 2.為了人身安全 提早終止租約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至於押租金是否可以取回 這部分可以再想辦法的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有證據 可以考慮是否提告性騷擾 2.為了人身安全 提早終止租約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
1.如果有證據 可以考慮是否提告性騷擾 2.為了人身安全 提早終止租約未必不是好的方式 ...
謝謝張律師建議.
在慌張情緒下.
真的沒辦法冷靜處理判斷,我的問題還不算嚴重,沒到侵犯的程度.
對方有婆有小的情況下,他還是會理性談話.
我會採用第二個建議,謝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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