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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告傷害

  • 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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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16 12:53 
  • 文章人氣:1455
  • 個人積分:10
  • 律師大大   您好:

    對方去偽造黑青,然後去醫院出診斷證明,去警察局報案說是我打的,因傷害刑事,己經有收到

    偵查庭的傳票及對方去申請通常保護令,幸好我有錄影存證對方其實沒有黑青(在爭執時),也有去調了監視器,她外出驗傷時,是沒有黑青的,只是監視器部份警察沒提供給我,警察說怕我拿去報周刊,真奇怪,那是我提的證據不懂為什麼不能拿.

    1.現在偵查庭要開,我拿出證據檢查官確定是對方偽造傷害,對方是否會有什麼刑則,傷害罪不成立,就不須要和解?還是對方必須要向我提和解?這樣我可以提出對方民事賠償(侵權)?

    2.通常保護令民事,若是不成立,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

    3.傷害罪偽造的部份我可以提出誣告,是否要在偵查時就向地院申請,因為考慮我年假不多,是否可以先不提告,在追朔期內再提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