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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與屋主之代理人看

  • 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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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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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與屋主之代理人看屋,當日即下訂,隨即交付10萬元訂金定拿到訂金收據影本一份,訂金收據內述明數日後找代書簽定買賣房屋契約,隔日因個人因素須退訂,但對方告知以民法訂金將於予沒收,請問該訂金十萬元還可收回嗎???感謝
  • 王友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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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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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37號
  • 您好:您所說的個人因素並不明,所以無法明確告訴您是否可以取回訂金,不過,一般而言,除非您的個人因素並非是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或是您並非因為自己的過失房子交易上認為是重要的部分認知錯誤,不然,通常訂金是無法取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