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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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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2 09:54 
  • 文章人氣:315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日後繼承人爭訟,建議可委請律師代為規劃及撰擬遺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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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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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原則上只要遺囑符合法定要式之規定,即屬有效之遺囑,但另外還是會有特留分之問題。
    民法第1187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本件依您所述係將遺產全數分配給法定繼承人以外之人,對於法定繼承人而言,若未能保留其特留分之最低法定限度保障,系爭遺囑當然即屬違反持留分而會有實質效力之爭議,則若繼承人則依法主張其違反特留分之部分為無效,自然也就無法再依遺囑內容而辦理。

    綜上可知,訂定遺囑時應先確定法定繼承人及其特留分,且在遺囑形式上應符合法律所規定之要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江皇樺 (江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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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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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遺囑可以自己親筆寫,也可以請人代筆或找公證人。為免日後紛爭,建議還是請人代筆或是找公證人為之(均須要二人見證)。

    2.特留分方面,法律上來說,您的房子在您去世後應該由二名子女平均分配特留分就是二名子女應分得部份的一半,也就是1/2*1/2=1/4。所以預立遺囑若要合法,您二名子女應至少保留各1/4,剩餘部分再由三名孫子女去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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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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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遺囑的部分,法律有明白規定之相關格式形式,就繼承人之應繼分及特留分亦有相關之規定限制,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以維護您的最佳利益。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