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站污辱是否能提告成功之機率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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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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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規定於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誹謗則規定於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刑法之犯罪均有其嚴格之構成要件,若無達其構成要件,貿然提告,檢察官將給予對方一不起訴處分。再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獲得一不起訴處分,即很有可能對您提告誣告,雖亦不一定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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