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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是否有不動產的繼承權?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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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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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有特殊條件可以排除大陸配偶就動產繼承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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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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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大陸地區合法配偶就台灣地區配偶之台灣地區動產仍有繼承權,只是就台灣地區繼承人所賴以為生之動產,則排除。又倘若是林地、水源地等種類之土地,亦排除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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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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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ar David, 

    請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

    「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前項遺產,在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歸屬國庫者,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其依法令以保管款專戶暫為存儲者,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遺囑人以其在臺灣地區之財產遺贈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其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二百萬元。第一項遺產中,有以動產為標的者,應將大陸地區繼承人之繼承權利折算為價額......。」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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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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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只是一般動產,合法配偶似應有繼承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