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請教關於「扶養義務」跟「啃老」相關法律問題

請教關於「扶養義務」跟「啃老」相關法律問題

  • 瑪哈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26 22:50 
  • 文章人氣:586
  • 個人積分:2
  • HI 大家好

    是這樣的,我們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但是其中一人不願意付錢分擔家裡開支

    (本來有幫忙負擔 ,後來說是要拼事業要等半年$%^@#)

    認為自己沒有跟家裡伸手拿錢..但是住在家裡吃家用家這樣

    是否有相關法條可以要求對方協助負擔或搬離這個旅館?

    有查過相關法律,如果就繼續用【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或是類似理由是否就可以繼續啃老下去?

    我們願意養老人家,但不願意養啃老族..

    以上,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27 09:36 
  • 文章人氣:147
  • 個人積分:52428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扶養義務,倘若非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情形,必須以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為限,使能主張。

    2、又倘若是居住的部份,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有權決定何人可以可以使用該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27 13:50 
  • 文章人氣:150
  • 個人積分:52428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使能就何人可以使用房屋決定,除非有授權他人。

    2、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扶養權利,原則上也是應該由權利人主張。

    3、扶養權利雖然必須由權利人主張,但訴訟上可以授權他人處理,或是由代墊人主張返還代墊的扶養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30 08:45 
  • 文章人氣:135
  • 個人積分:104500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若您為房屋使用權人,可決定是否請該人搬離之。若其堅持不搬走,可以所有權人之地位對其起訴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