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房地產、租賃 > 租賃問題

租賃問題

  • 阿龍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3 09:30 
  • 文章人氣:552
  • 個人積分:8
  • 我是房東.與房客簽3年約.剩1年半.但他租金卻不定期繳納!我不想租他了!可以寄純證信函給他期限搬走嗎?如不搬可報警處理嗎?法律站的住腳嗎?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3 09:40 最後編輯日期:103-01-03 09:47
  • 文章人氣:253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確實要發存證信函房客限期繳交租金,且一般制式的租約都有針對欠租的約定條款,但要同時注意土地法關於欠租終止契約的規定,終止後不搬,就經驗上來說,警察通常不會介入處理,要起訴請求對方返還房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3 13:13 
  • 文章人氣:295
  • 個人積分:9708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房租已達2個月以上,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定期繳交租金(如7天),屆期若仍未繳交,您可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起訴請求返還房屋租金和其他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