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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積欠房租已達2個月以上是如何算呢?

  • 淓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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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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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由:每月應於10前繳納租金,但房客幾乎每個月都延遲繳。而上個月(102.12)至今都未繳納(原說這個月(103.1)要繳,也未繳,而這個月房租(103.1月份)應於10日前繳納,至今也未繳(有一直催,但都不理會),這樣是否夠成已達二個月以上呢?(但她有押金15000元,每月租金也是15000元),這樣算兩個月嗎?我是否能寄存証信函,請求終止契約呢?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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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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