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扶養費問題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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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05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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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無論是否仍有婚姻關係 依法都須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所以你是可以以子女名義跟對方請求負擔扶養費用 2.但如果對方在國內無資產 是可能無法取得金錢 只仍依此主張對方不扶養不給付家庭生活費訴請離婚 3.家事案件尤其離婚訴訟 法官多會要求當事人本人需到庭 縱使有委任律師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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