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於3月1日星期六早上被測出酒測值0.68後中午1:30被移送到法院後下午4:00開庭後詢問完有問我認不認這個酒測值我說認了但被直接飭回後就叫我直接離開也沒有宣判甚麼也沒有說要罰多少錢,請問這樣是甚麼意思是還要再經過法院開庭嗎?還是會直接寄法院公文判決書來說怎麼處分嗎?
希望可以盡快回復
謝謝各位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僅只是酒駕而沒有肇事,亦無前科,並認罪,檢察官可能會幫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然後法院會通知您開庭,然後進入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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