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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交通事故

  • emtu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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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6 21:36 
  • 文章人氣:474
  • 個人積分:2
  • 我母親騎機車於無交通號誌的三叉路停車於路邊已停住,她看左右無車後開始啟動行經約道路1/3處,,對方為騎機車直行車自我母親左側撞上,對方言他車速40公里/hr,但依我母親陳述,車速遠不止40公里/hr,我母親輕微受傷.對方無受傷. 車損部份對方約2萬元,我母親約1.6萬元.該處為學校附近,且有無號誌的三叉路.雙方都沒有喝酒.酒測值正常

    因為對方言他是直行車.所以要我母親全額負擔所有的損失.請問這樣子合理嗎??是否有任何可以提出不合法規的部份或減少全額負擔的部份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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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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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母親已經行經1/3處,則對方必須注意車前狀況,此與行車方向已無關聯,但是詳細狀況必須是相關的證據而定,如監視錄影器、現場圖、車損狀況跟位置等,才能精確認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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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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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13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您母親若有受傷,亦可於六個月內,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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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