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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律師,房屋買賣因售價低合意放棄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力,未來會不會造成法律問題?

  • 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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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3 14:08 最後編輯日期:103-04-0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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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朋友賣房子,因資金需求,以低價出售,買方同意放棄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力,並寫成切結書,請問會不會未來買方反悔相告,我的朋友反而敗訴

    註:我朋友的房子已25年,有漏水及水泥掉落等問題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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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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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這些瑕疵明白告訴買方, 他還願意買受簽放棄切結書, 就沒問題(民法第355條第1項)(http://www.lawmed66.url.tw)

  • 小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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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0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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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些瑕疵買方本已知道,我朋友是怕還有其他問題會發生,因為他也是向別人買的中古屋,不知有無隱藏不知道的問題,例如海砂屋,所以才徵求買方同意,請買方寫下放棄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力的切結書,這樣會無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