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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我與孩子的權益……跪求幫忙

  • 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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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30 01:11 
  • 文章人氣:677
  • 個人積分:4
  • 因丈夫有賭博之惡習,先前也有過多次欠債記錄,但因公婆不捨兒子家庭不美滿,所以都幫先生還清債務了。現在,我為了保障兩個小孩及自己,跟先生已協議好要去法院登記財產分別制。登記後的財產沒問題的當然歸屬該所有權人,問題是婚後,登記前所購買的房子所有權人為我,該如何保障?先生也答應要簽協議書,協議該房為我所有,那我是否應該訂立書約並去法院公證?該書約應該如何寫?有人說可以自己寫不需要代書律師,因為代書費為3~5k,律師就更貴了,自己隨便寫又怕沒效力,另外為防止先生之後又賭博欠債,需要再寫怎樣的書約明示他以後的負債與我跟孩子沒關係……跪求大家幫忙

  • 莊惟堯 (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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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30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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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 │ 律師證號:101台檢證字第10150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您與先生雙方對於財產分配無異議,其實可以選擇到法院的訴訟輔導科詢問流程與書狀的填寫。

    如此確實可以節省花費。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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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30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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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登記名義人是您, 就是您的, 不必另立協議書, 也不必公證. 很多人都會想寫丈夫欠債與妻子 無關, 其實在法律上, 不必寫也是與妻子無關. 會來討賭債的, 多是不管法律的. 所以即使寫了, 對討債人來說也沒用(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