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關於市場店面使用權的權益
- 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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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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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地點是在晴光市場~在買賣只有使用權的轉讓而已~前兩年我們買一家小店面~但是因為木質地板的關係~我們重新整理為水泥磁磚~市場管理方面就常常藉故刁難~說我們不該用磁磚云云~
現在因為某些商家紛爭~引發一些問題~簡單說就是晴光管理(也不知道是誰~也不知道是哪個團體) 要我們晴光商家都把地板截取成他們規定的位置~(以上聽起來很合理)~可是我想問~市場可以這樣方案想改就改~想換就換嗎?兩年來我們已經改兩次了~也沒有開會或是討論~那我們店家的權益到底在哪裡?我們該如何協商或是要求自己的權益呢?
(抱歉因為前後有複雜瑣事~未能詳細說明~希望您能理解~如有遺漏說明的地方~小弟會再補上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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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晴光市場是屬於民有市場,應該會有管理委員會,相關的權利義務必須依據規約和您所簽立之契約。
2、倘偌都沒有約定不得重新鋪設地板,則管委會不得要求改善,因為零售市場管理條例並無相關限制。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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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晴光市場間之契約如何約定,須按契約規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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