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繼承民法應繼分比例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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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3-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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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民國50年死亡 叔公(歿) 姑婆(歿)
婆婆(養女) 姨婆(長女) 養女(歿) 6個孩子
生6個小孩 1個女兒 7個小孩
到我婆婆3代沒過戶
1請問遺產稅要繳 2.姨婆的女兒有應繼分嗎.約多少
姑婆的6個孩子有應繼分嗎.是多少
您好!
1. 應先計算遺產總額,扣掉免稅額及扣除額後,其餘就屬應稅遺產,需繳遺產稅。
2. 曾祖父、祖父是不同個體,遺產範圍及繼承人都應分別認定及處理,不應混為一談。繼承順位及應繼分,可參考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第1144條等規定。若仍有疑問,建議委任律師處理較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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