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我因閃避車輛而自摔

我因閃避車輛而自摔

  • Ra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29 01:08 
  • 文章人氣:1310
  • 個人積分:4
  • 6/16早上我於上班途中,我從莒光路右轉進入民享街不到30公尺,有位阿伯騎乘機車從右邊的巷子出來,我為了要閃避他而摔車。當下阿伯從巷子出來就直接把車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那邊的地板是網狀線),阿伯不是停在巷口,而是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當下我怕撞到他而閃避他導致自己摔車手斷掉,阿伯安然無恙毫髮無傷。後來有叫警察來,交通警察做完筆錄,當下就說我跟阿伯兩方都有錯,一是阿伯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二是我超速(我當下時速應該有40~50),警察是希望我們做私下和解,如果不行再尋求法律途徑。結論我想問的是一 我今天因為要閃避阿伯而摔車,我沒有撞到阿伯,那這樣我可以跟阿伯求償嗎?二 警察說我跟阿伯都有錯,那這樣是誰錯的比較多?(支線未禮讓幹道vs超速)

  • 葉力豪律師 (葉力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29 16:43 
  • 文章人氣:391
  • 個人積分:270
  • 律師評價:4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48號
  •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有受傷,對方阿伯沒受傷,正常來說,您當下就要馬上去驗傷(但想必您應該是沒有),如果當時您有驗傷,您就可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目前來看,您應僅可向阿伯請求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至於可請求到多少錢,會涉及雙方的過失比例各為多少(這是需要經交通鑑定或由法官視您們實際情形而判定),供您參考,謝謝

  • 您好,我是葉力豪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電話:(02)23820967。電郵:alex4279@gmai.com
  • Ra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30 00:08 
  • 文章人氣:377
  • 個人積分:4
  •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有受傷,對方阿伯沒受傷,正常來說,您當下就要馬上去驗傷(但想 ... (恕刪)

    我那時候有叫救護車送醫院治療,有診斷證明,這樣算驗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