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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汽車與我對撞(摩托車)

  • C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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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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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對方相撞騎車對方開車  他是從巷子出來的 我是車流量比較多的路 對方直接衝出來沒注意左右方來車!!

    車禍鑑定初步研析表出來 是寫著因此交叉路口無任何停.等.慢之類標誌和雙黃燈 又同為直行車所以我左方車未禮讓又方車先行

    然後對方的肇因是寫著未減速慢行 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然後監視器很明顯的是他幾乎攔腰撞我右前方  他的車子則是左前方"貓"(台語)進去!!

    對方完全無受傷 我車子幾乎整台全毀 多處擦傷縫兩針大腿血腫(20CMX20CM) 我請假一個月多 這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告了法官會成立對方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怎麼向對方求償呢?

    7/10(下禮拜四)就要調解委員會了! 請律師為我做個解答!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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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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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注意必須6個月內提出告訴。

    2、有關請求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其他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等。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