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辦了交接,交接完成到底是誰該負責交辦事項?
- 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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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7老闆找我談話,表示經營不善有可能要縮減人力。問我打算要做到幾號(通訊行) 我想說都27號了那就做到月底,老闆也允諾並口頭告知我6/30老闆娘會來跟我辦理交接...6/30我也確實與老闆娘交接我手上的訂單及缺件的詳細內容..但被告知因為是我的客戶所以必須要我自己去聯絡! 我的疑問是:不是辦理交接就應該是被指定交接的人需要負責接下來的聯繫事宜嗎? 為什麼是已離職的人去聯絡?那何必浪費彼此的時間辦理交接? 她應該只能請我協助處理並非我獨自處理吧?要是我處理不得當我六月份的薪水會領不到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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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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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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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客戶端已經習慣跟你接洽,那你應該還是要跟客戶打招呼,
不然新接手的同事打去,客戶又不知道他是誰,會有困擾,
建議既然要離職就把這部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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