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持有繼承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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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3-0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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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親於前幾個月往生..留有一筆土地..我有一姐一弟..弟弟因個人問題離家失聯多年..這筆土地是否只能辦理共同持有...共同持有後..若弟在外有負債問題..他持有之1/3是否會遭查封..有其他解套之方法嗎..
2.弟離家多年..父親在他離家後曾報過失?..但他自行消案後仍未曾與家裡聯絡..在父親病危時..我亦再度報過協尋..但他亦消案後未曾回家探望父親..至今..現父親已身故..現在我可否用此理由宣告他遺棄父母..無法繼承..
您好!
1. 父親的遺產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弟弟欠債,債權人當然可以扣押弟弟繼承的財產來償債,還清債務就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
2. 需能證明父親在世時有表示不讓弟弟繼承的意思,才有機會剝奪弟弟的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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