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網路銀行盜領存款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6 10:48
- 文章人氣:226
- 個人積分:5262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女友已經涉嫌妨礙電腦使用罪,您可以提起告訴或是報警處理。除了ip外,資金流向也是可以當作證據。
2、您可以先發函要求對方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依法提起民刑事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6 22:24
- 文章人氣:237
- 個人積分:111516
- 律師評價:2545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款項,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侵占及妨害電腦使用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6 23:12
- 文章人氣:214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除了電腦使用相關方面 另外可能也會有詐欺罪競合的問題 2. 如果你女友承認這件事 看看是否能夠錄音 將來訴訟時對你比較有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