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 後續求償
- 吹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9 20:07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9 21:17
- 文章人氣:1272
- 個人積分:14
-
請問律師
我現在是職災患者(雙手神經病變),
經過了一年的治療, 經由儀器的檢查
狀況也沒有好轉,
目前:神經科判定 無恢復跡象,
職業災害科:判定認為這已經是 最大的復原狀況
(勞動能力減損評估 以下
美國永久失能指引評估個案之失能比為全人失能障礙6%,
QuickDASH 簡易版上肢功能評估問卷評估,個案評分為80分,屬嚴重程度上肢功能性失能)
醫生認為這已經 是最大的回復狀況 , 而且是終生的 會持續有神經問題
,外加永久性失能的6%
(醫生診斷書判定: 目前因手指疼痛及對溫度過度敏感不適合 從事過度需要手部作業工作)
- 陳華明 (律杏)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12 18:20
- 文章人氣:344
- 個人積分:576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1. 既已判定失能, 則表示因災害所致的生理性傷害雖經治療但無法回復, 沒有再醫治的必要. 這時資方可以終止僱傭契約, 但應付您資遣費及退休金. 雖然有疼痛及精神上傷害, 但這些與上述生理功能無關.
2. 資方之所以會支付40個月工資補償, 是因為治療了兩年還沒好, 無法擔任原先工作, 卻有繼續治療的必要(也就是耐心治療兩年以上有可能會好)
3. 務必要請求勞動力減損的賠償以及慰撫金, 還有後續的復健費用. 如何估計要看到您的案例事實之後才知道(還有要告誰?). 這些都是專門的技術, 要向律師求助比較好(lawmed66@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