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安裝電控箱在騎樓地上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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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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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權狀記載確認騎樓為您個人所有或屬您專有部分,非共有部分,或可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提起竊占罪,被告是決定把該電箱放在騎樓的行為人,非管委會。
刑法第320條第2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即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罪)之規定處斷。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請卓參,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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