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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被打

  • 阿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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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0 11:27 
  • 文章人氣:2661
  • 個人積分:4
  •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無故被打 我有驗傷 也有報警處裡

     

    但是 警方訴說:要先做筆錄 才能看監視器畫面!!

     

    但當下 我頭腦不清楚 所以車牌沒有記的很清楚

     

    跟警方說明 他還是堅持 先做筆錄 提告 才看 監視器畫面!

     

    監視器 畫面出來 只有 車子影像 沒有 看到車牌!

     

    還有 連我要求 我被毆打時的監視畫面 警方也說 店家不提供 他也沒辦法?

     

    我現在的問題就是:

     

    1:如果 告錯人 該如何 解決?

     

    2:警方跟店家要求 監視畫面 店家能不給警方嗎?

     

    在來 被打隔天 毆打我的人 在他自己的臉書上 PO我本人照片

     

    訴說:誰有認識我 說我亂講話 之類的言語

     

    我也在這裡找出 毆打我的人 名子 交給警方

     

    警方也說 如果要調查 個人資料 也要先做筆錄 提告 才能調查

     

    所以我二度寫筆錄 對他提告 但提告內容是傷害!

     

    我的問題是

     

    1:他這樣 放我照片 在他自己臉書上 我可以告他嗎?

     

    2:但 警方說 一件案件 只能辦理一次!

     

    我的問題 麻煩律師可以給我個答覆 多謝幫忙!!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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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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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照片倘若沒有另外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怎不會另外構成犯罪。

     

    2、筆錄可以補充或更正,無須擔心(除非是惡意的)。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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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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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網路截圖及對方姓名資料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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