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委託律師.諮詢費用 > 家暴提名事訴訟

家暴提名事訴訟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0 13:10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目前民事訴訟只有第三審之律師酬金會列入裁判費,由敗訴之一方負擔。一、二審不行。

    2.您聲請保護令核准後,對方違反會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3.您如果是請求民事賠償,則對方沒有刑罰問題。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0 23:47 
  • 文章人氣:255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有關律師費的部分,依我國目前一般法院實務並不認為可以直接判令敗訴一方負擔。

    民國19年1月11日司法院院字第205號解釋
    吾國民事訴訟非採用律師訴訟主義,當事人所支出之律師費用,自不在訴訟費用之內。至當事人之旅費及當事人確有不能自為訴訟行為,必須委任代理之情形所支出之代理費用,如可認為伸張權利或防禦上所必要者,應屬訴訟費用之一種,於必要限度內,得令敗訴人賠償。所謂必要限度,依訟爭或代理之事件及當事人、代理人之身分定之,當事人如有爭執,由法院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