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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請問約好拍照 卻沒赴約的賠償相關

  •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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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1:51 最後編輯日期:103-09-2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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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事情是這樣的

    之前在FB上跟女方約好拍照

    沒有簽任何合約 只有在FB聊天訊息上說好時間地點

    但是當天 我臨時有事 而無法赴約 也忘記跟約拍的女方說明

    事後跟她說明那天的事之後,女方要求金錢賠償否則提告

    因女方說當天他有推掉其他人的約拍,而我沒赴約害他損失了金錢以及時間

    想請問一下,在這種情況之下,這要求賠償是能成立嗎?

  • 蘇子良 (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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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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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與對方仍是契約關係存在,您未依時赴約,仍構成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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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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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您的與對方仍是契約關係存在,您未依時赴約,仍構成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以上答覆,請酌 ... (恕刪)

    請問在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僅以聊天訊息做約定的情況之下也是有達成契約關係?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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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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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大多數的契約並不需要簽訂書面,只要雙方口頭達成一致的意思,契約就已經成立;若有FB的對話可以為證,更難否認契約的存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