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前受贈之不動產糾紛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6 09:10 最後編輯日期:103-09-26 09:29
- 文章人氣:227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如為您父親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之財產,債權人可主張應列入遺產計算。
3.若您拋棄繼承此屋會由其他繼承人繼承(有爭議,應視案情及判決而定),並為債權人執行之標的。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參考法條
民法第1148條之1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 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2-10 23:56 最後編輯日期:108-02-11 00:06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我父親生前兩年內有贈予我不動產(房屋一肩),他最近過世了,我也角受贈房屋了遺產稅(因贈予為生前兩年內為之),但現在有人跳出來主張說當初我父親與他對於該房屋隻買賣為假買賣,他提告並求償400萬元!父親名下沒其他財產可供其他繼承人繼承~ 想請問此屋列入遺產計算嗎?若敗訴我將如何確保自己權益?若我拋棄繼承是否此屋會淪為可供其他繼承人及告訴人繼承或執行之標的?
您好!
若果贈與屬實,生前贈與並移轉登記的財產就不再是遺產,無需分給其他繼承人。但您所述之人若是父親的債權人,則該不動產仍需用以清償父親的債務,這是為了防止被繼承人故意脫產而侵害債權人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