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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夫妻財產分別制

  • hsi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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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6 14:01 
  • 文章人氣:598
  • 個人積分:30
  • 因為我老公說我跟他的財產要分開,這樣以後要是發生什麼生意上的事情,我這邊比較有保障。

    想請問我們該要去哪裡辦理這個手續呢?

    辦理過程會很麻煩嗎?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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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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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請至居住地之地方法院即可辦理登記,相關程序如有疑問可請訴訟輔導中心人員協助。

    以上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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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6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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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4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若結婚時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就會自動採用夫妻法定財產制,配偶具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未來離婚財產少的可以向財產多的那一方請求兩人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夫妻財產分開制為夫妻各保有其財產所有權,夫妻各自管理財產及使用收益及處分。夫妻財產契約之訂立必須以書面定立,並且要向法院登記。這是保障若將來離婚財產不會被財產較低的一方取走。

    2.  您們必須準備夫妻財產契約登記聲請書及財產清冊,前往法院收發室送件。之後法院會通知夫妻雙方一同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辦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