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夫妻財產分別制
- 謝憲愷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6 14:21
- 文章人氣:185
- 個人積分:16188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若結婚時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就會自動採用夫妻法定財產制,配偶具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未來離婚時財產少的可以向財產多的那一方請求兩人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夫妻財產分開制為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夫妻各自管理財產及使用收益及處分。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必須以書面定立,並且要向法院登記。這是保障若將來離婚,財產不會被財產較低的一方取走。
2. 您們必須準備夫妻財產契約登記聲請書及財產清冊,前往法院收發室送件。之後法院會通知夫妻雙方一同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辦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6 16:14
- 文章人氣:184
- 個人積分:108888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第1007規定: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目前您與您配偶應為法定財產制,若欲變更為分別財產制,需訂立契約至法院更改之,於法定財產制消滅時,您得對您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針對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4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