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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條款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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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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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防止自殺條款,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是可以拘束雙方的。

    2、簽立之後就會發生效力。

    3、雙方約定防止自殺、並且約定效果,如賠償等即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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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9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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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您所謂發生問題時應是指房客自殺時

    則該時房客繼承人亦應繼承該項義務而依約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