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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 錄音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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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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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請問:

    因前公司歇業, 已去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 前雇主答應今年3月歸還積欠工資, 資遣等, 但現已超過半年, 雇主也重新開一家新公司, 並且目前無意歸還工資, 我們前同事約好要去雇主公司再度協調, ,因為每次協調最後雇主都有變數, 而導致之前協調又不了了之, 所以這次我想要錄音, 請問協調過程我可以全程錄音雙方對話嗎?

    因為我也會參與對話我可以不告知雇主我在錄音嗎??

    告知對方 對方恐會裝死不答, 不告知的情況下這樣可以當作證據並且合法嗎!?

    然後有什麼幫助可以讓我們早點拿到積欠的工資或是給與雇主因有的懲罰?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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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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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了保留證據,錄下自己與他人的對話,可以算是保留證據的方法,目前比較沒有爭議。

    2、公司積欠薪資資遣費等,在法律上是公司的責任,不是負責人個人的債務,但是倘若公司負責人曾經表示要承擔這些債務的話,則由該負責人承擔。

    3、建議先搜證,倘若取得有利的證據之後,可以提起訴訟解決。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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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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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感謝您的回答,

    關於第二點因為之前我被前雇投保到他哥哥的公司, 並且是人頭公司(以去國稅局查並無任何資產), 所以這樣我的公司負責人等於間接變為他哥哥了嗎?,

    雖然在勞工局勞資調解, 他是以他個人出面, 簽調解書, 這樣子公司負責人我該對應他還是對應他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