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請問4個人持分房子,每人持分1/4,有3人同意成租房子但有一個人不同意,房子還可以成租嗎?
要怎麼悍衛自己少有的1/4權力呢?
共有房子的出租是屬於共有物的管理,超過半數共有人以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同意,即可出租,當然不同意之人仍可分得持份比例的租金,而如果出租有顯失公平的情形,可向法院聲請變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黃律師的寶貴意見,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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