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過失者希望可以離婚

過失者希望可以離婚

  • Li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3 19:12 
  • 文章人氣:572
  • 個人積分:12
  • Hi 律師們好,

    我已結婚近9年,與配偶相處狀況不理想(婚前與婚後態度差距甚大),其實在我們的婚姻生活裡已經有很大的Gap。後來我認識一位女子,她讓我想與她過下半輩子的念頭,所以,我想要與配偶離婚,當然,我也很坦誠的告訴她,要離婚的原因,所以配偶知道這件事情2013/6月至今,這期間,我一直不斷的與配偶協調與溝通(她要求的,我能給盡力給),希望她可以放手,但是她卻變本加厲,開始在家裡安裝監視器監視我的一舉一動,造成我生活上很大的壓力,甚至動不動提告來威脅我。我希望大家在和平的狀態下,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但是配偶的行為讓我覺得偏差,濫用法律。其實我和我愛的那位女子已經有心理準備要接受她的訴訟,只是期望她提出的訴訟後,更希望"另外"可判決離婚,因為如果離不成這個婚,大家也只是不斷循環這些過程,請各位律師們 是否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我需要做什麼樣的準備 讓彼此傷害下降,且努力的離這個婚。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3 21:08 
  • 文章人氣:235
  • 個人積分:10190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單純的感情不睦無法構成裁判離婚事由,若依舊無法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談離婚,建議您蒐集是否有配偶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之證據,例如,家中到處裝設監視錄影器讓您感受像是楚門的世界等等,以利訴請裁判離婚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3 21:12 
  • 文章人氣:233
  • 個人積分:49616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配偶符合法定離婚事由,否則我方無法任意提起離婚訴訟

    2、倘若已經有遭對方提起離婚訴訟之準備,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了解相關可能有的法律責任,避免誤判而喪失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3 22:55 
  • 文章人氣:233
  • 個人積分:9706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我國民法對於裁判離婚之要件頗為嚴格,故建議您蒐集證據(比如說對方是否有對您之父母出言不遜或對您為不堪同居之虐待)齊全後再行提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23 23:04 
  • 文章人氣:227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建議應多蒐集無法與對方繼續維持婚姻之相關事證,

    如您所述之家中裝設多台監視器之照片、對方多次辱罵、聲明提告或其他嚴重

    爭執情形之錄音等盡量蒐集齊全,

    再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是否足以認定構成離婚事由之證據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