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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代言契約效力?

  •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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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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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親為專業人士,生前為人好爽,常讓他人免費使用其名代言,但也因此衍生許多問題,由於父親雲遊四海,不常在家,故我們不是很清楚父親生前的事情,故父親過世時,我們家屬已全體拋棄繼承,已避免未來有賠償問題發生。


    最近,無意間發現有某食品業者,用父親名義代言,經詢問該業者,對方辯稱當年有獲父親同意,且有立契約並給錢,但我們要求他出示當年契約對方卻拿不出來

    雖然該業者目前並未出事且標榜正派經營,但為免後續有問題發生


    1、我們家屬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撤下父親名義? 該如何做呢?

    2、若對方真與父親間有契約,現父親已過世,該契約還有效嗎?(我們已拋棄繼承)


      另,該契約若是簽終身,父親已過世,效力又如何呢?


    3、若以後因父親代言而衍生一些賠償問題,我們這些拋棄繼承人(已經法院認可),還需要負責嗎? 現階段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很抱歉,問很多,再有勞解惑,萬分感激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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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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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們已經辦理拋棄繼承,你父親代言的相關法律責任就跟你們無關

    另對方擅自使用你父親的肖像或名字,構成侵權行為,

    如果又拿不出契約,應該支付你們相關費用

    或停止使用你父親的名義出售產品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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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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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83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無法提出相關授權則恐有侵害權益之虞,不過因為您已經拋棄繼承,且姓名權屬於人格權,因此無法代為主張。

    2、倘若有其他違法之虞,可以檢舉或是提告

    3、另有法院認為,倘若有損害死者名譽的行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4、還是可以核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不得再使用父親的名義以表明我方的態度,以利日後訴訟攻防。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