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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雙方都是機車

  • 滑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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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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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在七月中. 我騎機車在縱貫路上.當時車多.我騎在禁行機車的內車道.後方有另一台機車.在我與安全島之間鑽過去.當時晚上.擦撞到我之後他繼續往前騎. 而我摔車. 車滑向右方至路旁.

    因為在派出所旁邊. 所以馬上有警察來現場. 但我當時兩隻手腕摔斷. 就直接送往附近醫院.對方人沒受傷.

    事後發現附近都沒監視器. 連派出所的監視器也沒照到路上.變得沒直接的證據. 對方一開始還有道歉 . 現在反而不見蹤影.  初步判定表上寫著 跡證不足.不予分析.

    請問現在我還可以做些什麼來維護我權益???

  • 葉力豪律師 (葉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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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2 14:56 最後編輯日期:103-11-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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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48號
  •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建議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免過了6個月的告訴期間),進而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供您參考。

  • 您好,我是葉力豪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電話:(02)23820967。電郵:alex4279@gmai.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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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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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並可同時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