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網路色情及違法性交易 > 妨害性自主

妨害性自主

  • 曉菁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03:01 
  • 文章人氣:1134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你們好!本人有件關於妨害性自主想請教律師們女方已滿16歲未滿18歲,可是我有意願和解(現在已開始傳喚證人了),還來得及嗎而有辦法嗎也有意願去回來因為不想受牢獄,被關又該被關多久,能否勞動役來代替,不知還有什麼辦法能解決,(而女方與妻子為親姐妹)能否請求律師幫幫忙,程序為何,什麼是月股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03:21 
  • 文章人氣:391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妨害性自主罪有很多條,大多數是非公訴乃論,即使和解仍應負刑責,但和解對減輕刑期仍很有幫助;
    因為您並未說明犯罪行為或所犯法條,如果所犯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法定刑期是3~10年,若罪名成立,不用坐牢的機會很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方勝新 (方勝新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08:12 
  • 文章人氣:299
  • 個人積分:216
  • 律師評價:124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9268
  • 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您所述,如您所犯為刑法第221條之罪,則除非有減刑之事由,否則並無緩刑之可能,亦不可能易科罰金以代刑罰。如您所犯為第224條之罪,則依第74條之規定,您有可能得爭取緩刑,且如受六個月有期徒刑之宣告時,可爭取易科罰金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08:33 
  • 文章人氣:300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妨害性自主之處罰不輕,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擬定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09:52 
  • 文章人氣:275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訴訟過程中隨時都可以與對方談和解

    和解成立就有利於爭取緩刑

    妨害性自主罪多為三年以上之重罪

    所以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辯護為宜

    月股即為本案承辦法官之股別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8 10:00 
  • 文章人氣:314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對方已經滿16歲未滿18歲,如果是對方自願發生性行為,那不會有罪,如果是性交易,那依而兒法第22條1年以下刑責,強制性交的話,無論幾歲都有刑責,所以要看你所被偵辦的是哪一條罪名,和解的話當然有助於被從輕處理,如有和解,應把和解書內容研擬周全,雙方權利義務都要寫明,避免後續糾紛(月股是指承辦股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08 09:08 
  • 文章人氣:280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06 10:37 
  • 文章人氣:390
  • 個人積分:14232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事情經過的細節還是找個律師跟他詳細的說,不同的事實有不同的法條,才能據以判斷可能刑責。

    二、有的人基於害怕及不了解,沒做的也亂認。

    三、找個律師現場談一下吧,寧可事先花一些洽談費跟律師討論一下(比委任便宜),好過開了庭亂講話之後再找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