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贈予完稅

- ham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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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0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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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母娘在多年前已經離婚,後來跟一位老先生同居,後來那位先生將房屋用贈予的方式過戶給我丈母娘,我丈母娘在去年11月時發現罹患大腸癌第四期,所以他們兩位討論後就堅持將房子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在102年11月27號贈予完成,後來發現此人很惡劣,所以我丈母娘跟我太太還有其他家人都不想在跟他有瓜葛,所以在103年11月中將房子一樣以贈予的方式過戶給他。在前些日子我們想取消贈予,但對方已經送件到地政事務所了,但因為稅金的問題所以房子尚未完成移轉,我們有告知對方及寄存證信函表示我們要取消贈與,並表明對方要在三天內返還土地權狀及當初填寫的同意書及印鑑證明與身分證影本的部份,但對方不予理會,目前對方已去完稅,請問這樣我們還有辦法把房子拿回來嗎?

- ham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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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2-09 09:32 最後編輯日期:103-12-0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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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各位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律師,不好意思,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們有寄存證信函了,只是地政事務所回覆我們說,之前有把件擋下來是因為對方尚未完稅,現在對方已經完稅,而且他手上資料是完備的,所以只要對方再次送件就會移轉了。只要完成移轉後,我們所主張的民法408條就不適用了。我想請問的是我們在尚未完全移轉前,主張民法408條去取消贈與,為何地政卻說對方只要再送件他們就會受理?還有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拿回房子及權狀的?我們想弄清楚後再委任律師處理。謝謝您的回答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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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1-2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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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若贈與契約未經公證且非履行道德義務之贈與,可於贈與移轉登記前撤銷贈與,因此您應盡速於贈與登記前發函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之表示,並要求不得過戶及返還過戶文件。若後續仍遭移轉登記完成,則應憑撤銷贈與之證明,向法院起訴確認所有權歸屬並塗銷移轉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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