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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頭借人使用

  • 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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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7 09:39 
  • 文章人氣:1474
  • 個人積分:2
  • 一開始對方聲稱需要收款項

    因他無帳戶所以需要收別人匯給他的錢

    事後才得知是有關賭博款項

    請問我是否會有連帶責任...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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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7 10:28 最後編輯日期:103-12-1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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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遭認定涉嫌共同賭博罪,抑或幫助犯。

    2、建議應該盡速取回,倘若對方拒不交還,可以發函,並且提起民事返還存簿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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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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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真的您的問題扼要回答如下:

    1.必須證明您當初借帳戶確實不知對方要從事賭博之用,否則極可能被論以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2.是否因借帳戶而受有利益,還是僅是單純出借,均會影響法官之認定。

    3.為求自保,可考慮先向警察報案舉發對方的非法事證。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並指名何明諺律師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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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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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強烈建議,戶頭不要借給別人,否則風險很高!!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