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未成年玩線上遊戲的法律問題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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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0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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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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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Lisa,
只要有意識能力之人能夠感受到精神上痛苦者無論性別、年齡,皆可能成為人格法益的直接被害人或人格權侵害客體(前者是刑法上公然侮辱罪 後者是侵權行為),故只要該人能夠意識到其人格權被侵害了,即使是用筆名或暱稱或影射的方式,但能夠辨別為其人者,舉例:例如「阿基師」,則不必稱呼其全名即該當上述之構成要件。法院已宣示審判期日了嗎?還是還有言詞辯論庭,若是後者則應立即撰狀寫明理由反駁法院論點,若為前者則應立即訴請再開辯論。很歡迎來電詢問,希望能盡力維護您幼子的權利。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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