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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未成年玩線上遊戲的法律問題

  •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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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5 19:11 
  • 文章人氣:633
  • 個人積分:2
  • 請教一下我兒子未成年在玩線上遊戲被對方玩家在公然頻道上辱罵,我們對被告提出妨礙名譽訴訟官司,今天開偵查庭時法官只請我兒子(國中3年級)進入法庭問話,其中一段話問我兒子他是罵你的遊戲ID那他是否有罵你的自然人姓名,我兒子回答沒有,結果法官告知我兒子以上呈訴並不行成妨礙名譽罪,然而我兒子在遊戲上有認識的人且也知道我兒子的自然人姓名,並且也知道被告辱罵我兒子的事情,這情形下我們還有可能會再開一次庭並將事情告知清楚的機會嗎???

  • 黃美羚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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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5 19:35 
  • 文章人氣: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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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可以寫份告訴理由狀,將欲表達的事情寫清楚會更有效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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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05 22:29 
  • 文章人氣: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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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 Dear Lisa,

     

    只要有意識能力之人能夠感受到精神上痛苦者無論性別、年齡,皆可能成為人格法益的直接被害人或人格權侵害客體(前者是刑法公然侮辱罪 後者是侵權行為),故只要該人能夠意識到其人格權被侵害了,即使是用筆名或暱稱或影射的方式,但能夠辨別為其人者,舉例:例如「阿基師」,則不必稱呼其全名即該當上述之構成要件。法院已宣示審判期日了嗎?還是還有言詞辯論庭,若是後者則應立即撰狀寫明理由反駁法院論點,若為前者則應立即訴請再開辯論。很歡迎來電詢問,希望能盡力維護您幼子的權利。

  • 百珊個人網頁:http://heatherpisces.weebly.com/歡迎留言、發問、指教、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