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恐嚇、脅迫 > 前男友電話、網路騷擾

前男友電話、網路騷擾

  • Rz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12:38 
  • 文章人氣:2447
  • 個人積分:2
  • 與此人分手一年多以來,
    不定時用無號碼的方式打手機、住家及公司,
    約半年前換了號碼後也一樣會接到電話,而且常常是在半夜!

    另外他還在FB上建立數個假帳號企圖加入身邊家人好友的FB
    留言問我近況並附加一張交往時被他脅迫拍下的照片!
    我不知道他手上還有多少照片!
    也很害怕他會如何散播出去!

    交往中得知他本身還有精神相關疾病,
    且會對我施加暴力,
    家人曾到他家與他父母交談過,
    希望他別再這樣做出如此讓人不舒服的行為!
    但他還是一樣,
    且對方家長不只反駁還一昧地包庇,

    近期還會不定時到我上班的地方讓我覺得非常害怕,
    FB上還用假帳號加我朋友及現任男友為好友,
    真的不知道他會做出什麼事情,
    每次看到他的類似帳號出現就會想到他之前交往中對我做出的種種暴力行為,
    都會非常難受大哭,
    我真的不想再繼續這樣被他騷擾了,
    不想讓他一直想盡辦法破壞我現在的生活及感情!

    ---
    發文的是我
    內容是我女友的遭遇

    目前採取的行動是FB拍照存證、並檢舉封鎖他的騷擾帳號
    但不定時就會跑出新的陌生帳號出來實在防不勝防
    且對方開始騷擾好友的FB
    不確定他手中有多少所謂的照片
    不知道此人會做出什麼事情

    希望能夠有律師提供一些意見及對策進行蒐證
    未來對方如有進一步行動
    不排除走上提告這條路
    謝謝各位!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16:36 
  • 文章人氣:324
  • 個人積分:1106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騷擾有兩種對策
    一種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一種是家暴

    建議你來所詳談,共研對策。

    還有問題,歡迎來所詳談或電話諮詢本所律師
    所址:臺北市信義路4段391號12樓
    電話:(02)2758-7681、0979048985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18:41 
  • 文章人氣:293
  • 個人積分:4046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21:52 
  • 文章人氣:347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會涉及強制罪或恐嚇罪,目前可以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22:20 
  • 文章人氣:302
  • 個人積分:10186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照片之部分可能會有妨礙秘密之問題;另外若對方有奪命連環摳之行為可能會有強制罪之問題;又若對方有加害生命身體名譽等惡害通知,可能會有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安問題。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1 22:32 
  • 文章人氣:327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遏止其行為;亦可寄發律師函請對方停止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姜百珊 (姜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1-12 13:26 
  • 文章人氣:292
  • 個人積分:414
  •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 Dear RZ, 像這種強制騷擾的行為,可以報警處理,並申請搜索該電話登記在何人名下,至於FB帳號部分由於其伺服器及公司在國外,可能只能從其發佈照片及內容推敲,可以先作公證保留證據。 如有需要,歡迎您與我聯繫。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百珊關心您的權益。